< >

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绍兴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1-10    来源部门: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公布绍兴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3年     9月     1日起   至   2014年     8月     31日   止。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推进民主办学和依法治校,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为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校成立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校务、党务、教务、校情等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民主办学和依法治校的进程,还建立了专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如成立了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等。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师生员工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定期检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报送上级监督部门和工会组织。一年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统一领导、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一年来,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为学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解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及具体要求;此外还组织全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就上一年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深入的座谈和研讨。

 

(三)拓宽信息公开方式

 

一年来,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宣传板报、年鉴、教代会、会议纪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多途径多渠道主动公开各项需要公开的党务、校务、教务、校情等信息。

 

1.继续发挥好校园网作为信息公开主载体的作用。1)在校园网首页专设“年度报告”栏目,将学校行政工作年度报告通过校园网及时向全校师生、社会群众公开。(2)及时更新学校网站各类信息,发布学校校情、领导信息、部门动态、信息统计等信息内容,校园网主页“校园动态”、“学术活动”及校内服务“办公通知”等栏目坚持每日更新,学校党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及部分重要专题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稿和《绍兴文理学院年鉴》及时上网公布,供师生查询浏览。

 

2.继续完善学校与师生互动沟通交流平台。1)建立校领导接待制度,在校园网设立“书记、校长信箱”,畅通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渠道。(2)学校主页设立“留言版”、BBS专栏,在线回答师生有关学术、管理、后勤服务等内容,服务师生工作、生活。(3)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建立“学生工作在线”、“学生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党校”,开设“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方便学生查询、咨询、办理有关学工、就业、党建、创业、公寓、教务等事务,帮助学生解疑答惑,服务学生成长成才。(4)各部门、二级学院都建立了网站,及时公布部门、学院工作信息,方便师生查询下载,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继续做好专题网站实时公布学校重要活动信息。1)学校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加快构建具有高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网络,得到省市领导、兄弟高校多方赞誉,教育部作为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发简报作专题报道。(2)学校建立招生、就业网站,快速更新信息,方便考生和家长在线咨询、互动交流,服务学生填报志愿、就业创业,得到广泛好评。(3)根据上级要求,学校专门在主页开辟了“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接受广大师生群众监督。

 

4.继续发挥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1)宣传部每月编写3期《绍兴文理学院报》,作为校情宣传的主阵地,及时向全校师生介绍学校建设发展动态,宣传师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效应,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2)各校区宣传橱窗、板报定期更新,校园广播每日按时播音,宣传报道学校、学院最新信息。(3)党办、校办牵头每年编写年鉴,2013年组织编写并付印出版了《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鉴》,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全面介绍了2012年学校发展情况。(4)发展规划处牵头编写《2014 年绍兴文理学院年度报告》和《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全面介绍了学校2013年总体办学情况。

 

5.继续高度重视党代会、教代会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20139月,学校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代表们听取并审议了第一届《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学校对代表们提出的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提案11条,3个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20143月,学校召开了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们听取并审议了《学校工作报告》、《2013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学校对代表们提出的事关学校建设发展的提案和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了分析和梳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55个提案和17条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落实解决或予以答复,并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向广大师生通报落实解决或回复的情况。

 

6.继续充分利用各类座谈会通报情况、公开信息。1)不定期召开离退休教师、青年教师、教授、民主党派等各个层面座谈会,一年来共有30次,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征求党代会报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凝聚人心,合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2)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机关部处和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聚焦作风建设,积极作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广开言路,多次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和情况通报会,认真倾听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增强对学校“十二五”发展及创建绍兴大学的信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我校各个层面共主动公开的信息19673条,其中19580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学校概况、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校教室、会议室等公共资源信息。

 

4.学校全日制教育学生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学位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其他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如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转学转专业等学生工作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等财务信息。

 

信息主要通过学校办公网和外网这一网络载体分别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其次也通过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材料、宣传窗、电子显示屏及部分会议等形式向大家公开。

 

(二)招生、财务、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校招生章程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上传阳光高考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由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三位一体”、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书法学专业校考等录取原则以及各批次、各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均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全学年共发布各类招生信息300多篇,在网上回复招生咨询15300余条。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全过程,确保录取工作阳光公开。20132014学年我校招生工作未发生任何违规事件。

 

2.财务。学校财务预决算以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在教代会上公开,广泛听取代表们对当年度的预算安排和上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的意见,并向代表团团长们并通过他们向代表解释、答疑。财务预算经教代会、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学院、部处。各学院、部处的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本单位公开。学校的收费实行亮证收费,所有经审批立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计财处结算大厅上墙公示,并在校园网计财处网页上公告。全日制学生的收费系统实行实时查询,学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学杂费缴费情况;对继续教育的收费,实行校内收费许可证,把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列入校内收费许可证内,让学院明白本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3.人事。进一步实施职评工作阳光工程,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称晋升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网络评审系统,规范论文送审和评审专家抽签等环节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评审、公示等环节,同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凡在人才委员会评审中得票不过半数而被录用或得票过半数而不录用者,学校均需向人才委员会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学校积极推进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开招考,开发并启用人事招考录用系统(通过系统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发布、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等),确保招考录用工作程序公平、结果公平。校园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于统一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各个部门及教职工提供信息服务,教职工可以通过校园网对所需的人事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保密精神要求。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较为完整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学校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两级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一是构建了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抓,重点抓,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和研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两级信息公开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创新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借助新媒体的优势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持续坚持,不断完善。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少数信息公布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细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学校将重点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公布按规定需公开的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丰富、充实、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绍兴文理学院

 

2014 1031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 |  浙ICP备05014572号-2 |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