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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

发布日期:2020-06-28    来源部门:人文社科处     点击次数:

  近日,学校制定出台《绍兴文理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办法》,以标志性项目和标志性奖项为培育对象,加强对重大项目和标志性成果的设计、组织和协调,推动学院加强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努力推进“承担大项目、产出大成果”,充分调动学校、学院和教师个人在争取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竞争力。
  根据这个文件,学校将从两个层次对标志性项目和标志性奖项进行资金支持,最高资助额度可达20万元。

 

文字:韦霏虹 编辑:严许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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