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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部门:     点击次数:
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执行主席魏伟、傅祖民、吴晓东、车晓端、吕斌、施淑汝、潘浩、章柏顺、李妙芳、王张贵、寿韶夫、盛伯钧、于庆国、沈颂理、陈爱莲、季萍、周凤娟、孟建新、洪安龙、徐尧峰、孟法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党政军领导钱建民、俞志宏、谭志桂、陈长兴、尹永杰、何加顺、陈月亮、余祥明、姚远、钱三雄、凌志峰、黄秋生、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丁晓燕、徐明光、杨文孝、冯建荣、钟洪江、陈伯怀、吴耘、解晓波、胡少云、黄文泽、倪善贵、徐青松、何小玲、余利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绍兴文理学院党委书记周达军、院长叶飞帆,滨海新城管委会党工委书记陈国阳,原地市老领导张文传、陈礼安、陈章方、黄秋芳、沈云姑、顾秋麟、孙子甫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由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车晓端主持。

  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谭志桂说,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市上下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代表的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就11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视察7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约见活动2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谭志桂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进法治,推动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法治绍兴建设,早日建成现代化绍兴作出新的贡献。

  谭志桂说,按照总体要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有四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着力推进产业升级、“三区融合”和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和司法公正,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方法;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四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健全贯彻群众路线长效机制,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整改“四风”问题。

  谭志桂最后说,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人民群众对做好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满了新的希望和期待。让我们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而努力奋斗!

  大会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链接:http://epaper.shaoxing.com.cn/sxrb/html/2015-02/06/content_10269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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