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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5-07-08    来源部门:     点击次数:
  7月7日正值“卢沟桥事变”抗战爆发78周年纪念日,我校与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军民结姻亲、再叙鱼水情的新篇章。当日下午,签约仪式于我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绍兴市消防支队政委戴慧峰与支队长傅松良率副支队长、纪委书记、参谋长等部队相关领导,我校党委书记周达军与校长叶飞帆带领学校全体党政领导班子共同出席签约式。校党委副书记唐和祥主持仪式。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军民融合式发展,充分实现军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更好地推动和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于“真诚合作、注重实效、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商议而促成此次合作。双方主要从加强文化教育合作,丰富部队文化生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资源整合共享,提升消防综合服务能力三方面开展合作。

  在听取协议合作内容后,叶飞帆校长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傅松良支队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戴慧峰与我校党委书记周达军分别作重要讲话。
  戴慧峰政委表示,在中华民族抗战爆发78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签署军民互建合作协议意义非凡,值得载入市消防支队史册。他指出,此次合作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增强互动了解,也有利于丰富部队官兵精神文化生活,繁荣部队文化建设。他要求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要紧密配合,确保各项协议内容落实到位。
  周达军书记代表全校师生对市消防支队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军民合作,“由比邻变姻亲”,学校与市消防支队的关系也进一步明确加深。他表示,学校将发挥自身特长,为提升部队文化内涵建设尽献绵薄之力。同时希望市消防支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校创办绍兴大学。
  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还有党办校办、地方合作处、保卫处、基建处、元培学院负责人。

                (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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