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校园新闻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正文

我校书院制建设获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

发布日期:2015-12-23    来源部门:     点击次数:

  12月21日,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奖颁奖大会在厦门召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葛华、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副会长兼寓专会主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吉俊民、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黎玖高等领导出席了大会。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的近130所高校出席大会。我校申报的《创新立德树人机制 优化全员育人环境——基于书院制改革的文化育人探索和实践》荣获2015年度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并作为6所典型高校之一在大会作交流发言。

葛华副巡视员为我校等一等奖获奖高校颁奖


  此次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评选,从申报到最终评出历时近一年,先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初评,经遴选推荐至全国参评的成果共有293项,最后确定我校及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18所高校荣获一等奖、清华大学等37所高校获二等奖、北京理工大学等50所高校获三等奖。我校获此殊荣,既是对我校文明寝室建设、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校深化书院制建设的高度认可和有力激励。
  学校自2010年书院制改革试点以来,在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遵循学生成长成才的发展规律,努力将书院打造为强化立德树人的阵地、密切师生关系的舞台、提升发展能力的课堂、落实精细管理的平台,充分发挥书院在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5年来,学校在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文明寝室建设、书院文化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构建起具有文理特色的“学工主导、双院协同、队伍集中”的运行机制和“事务集约、学生自治、服务自主”的服务体系。与此同时,通过优化“相约星期三”“诚信驿站”“阳明讲堂”“义务宣讲员”等品牌项目,借助书院学生公寓平台,搭建密切师生联系、加强学生自主管理的桥梁。2015年,我校进入深化书院制建设的重要阶段,10月召开全校深化书院制改革推进会,进一步统一全校师生的思想,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坚定深化建设的步伐,扎实推进书院制建设进程,积极营造良好的全员育人环境氛围。


  此次评选,我省共有四所高校获奖,另外三所分别是,浙江大学一等奖、温州医科大学二等奖、浙江工商大学三等奖。

(宣传部 供稿)

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1077号 | 邮编:312000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 |  浙ICP备05014572号-2 |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