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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巡查机制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8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构建和完善学校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校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党委〔2016〕61号),建立内部巡查制度。
  《办法》明确了巡查工作组织领导、巡查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对各二级单位(部门)进行“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监督。
  内部巡查工作将于下一阶段正式启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际,真巡实查,不走过场,有效建立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


(纪委办/监察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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