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0年 第3号
关于加强绍兴文理学院建设工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建设、维修施工及监理单位,绍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绍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学校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所有建设和维修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二、各工程所属建筑企业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做好台账。疫情地区和返回期间途径武汉及疫情高发区等地的建设施工从业人员不得进入学校工地。
三、工地要每日开展疫情排查,如出现发热(≥37.3℃)、咳嗽等症状者,必须立即按相关程序上报并隔离就医。
四、各工程所属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工地管控:
(一)校园改扩建工程及兰亭教学实训楼工程,要建好工地围墙,严格与学校隔离。相关企业要做好工地餐饮、卫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工地人员原则上只在工地区域活动,不得进入校内随意走动。
(二)兰亭专家楼改造工程及其它维修工程,因工地难以与学校隔离,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每日上报进校施工的工人状况,测量体温,并领取校园出入证,没有出入证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施工期间,工人必须佩戴口罩,不得擅自出入非施工场所。
五、未经学校许可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校,运送材料车辆,需在保卫处登记,经查验后方可入校,即卸即走,不得停留。
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如需调整复工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绍兴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