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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荣获“浙江省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部门:人文学院     点击次数:

   近日,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发文,决定授予我校人文学院为“浙江省诗教先进单位”,以表彰学院在诗联教学、创作和研究,校园诗文文化营造,中小学教师格律诗词创作培训,绍兴景点楹联调查,“浙东唐诗之路”研学和人文“游学行”活动开展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省学会还勉励学院在诗教工作上更上层楼,争取更大影响和成绩,为全省乃至全国诗教先进单位的创建作出示范。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将于近日来校授牌。
   近日绍兴市越州诗社也授予我校人文学院为绍兴市“诗词创研基地”。
   人文学院的诗教先进单位创建始于2015年,历时4年,围绕诗词文脉传承、诗词教学与研究、学生诗文素养提升、中小学教师格律诗创作培训、绍兴诗联资源调研等做了一系列工作,得到了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和绍兴市越州诗社的大力支持,形成具有高校特色的诗教活动品牌。

 

 

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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