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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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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推荐第五届“最美绍兴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部门:宣传部     点击次数: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最美绍兴人”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2021年10月—2023年8月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过的各类先进典型,凡符合推选标准的绍兴籍公民和在绍兴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外地籍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最美绍兴人”候选人。历届“最美浙江人”“最美绍兴人”当选者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参加本次推荐。
  二、推选标准
  1.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实干、担当奉献、守正为民、廉洁自律。
  2.事迹突出。在我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近两年重大新闻事件中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等。
  3.群众认可。廉洁自律、真抓实干,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无违纪违法问题。
  4.面向一线。坚持面向一线,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凡人善举,让先进典型看得见、摸得着,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三、推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即日至9月8日)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推选范围和推选标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择优推荐1至2名;推荐书面材料和电子稿同时报送校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人:彭江,联系电话:751523。
  (二)学校初评(9月11日至9月12日)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处等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评出我校第五届“最美绍兴人”候选人。
  (三)公示报送(9月13日至9月15日)
  在学校通知公告栏里公示“最美绍兴人”候选人先进事迹,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参评。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绍兴人”选树宣传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最美绍兴人”选树宣传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营造尊崇、关爱“最美”人物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五届“最美绍兴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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